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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妻子:我证明丈夫没犯重婚罪

原文:李云虹 法律与生活杂志 

      浙江一企业老总张铭将公司做得风生水起,却因重婚罪站在了被告席上。法庭上,其妻韩雪站在证人席上郑重表明:“我的丈夫没有犯重婚罪,他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在这场情与法的冲突中,她为何选择与丈夫站在一起?

 

对于韩雪来说,如果没有接到那通让她刻骨铭心的电话,也许她的人生依旧会在美满的轨道上按部就班地行进。这通电话的意外降临,打碎了她的平静生活。

 

自由恋爱  白手起家

 

  在韩雪的记忆中,她与张铭的缘分源自工作。1995年,韩雪和张铭大学毕业后分别在两家汽车配件公司工作。因为共同的客户,他们相识。接触过程中,两人非常谈得来,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2000年,他们携手步入婚姻殿堂。2001年,女儿的出生为这个家庭平添了很多欢乐。

 

  因张铭具备机械制造特长,韩雪借助于大学期间所学的科技英语以及自学一年的西班牙语优势,他们辞掉工作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汽配的外贸公司。经过不懈努力,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由于浙江的汽配供应链发达,为了发展事业,夫妻俩作出大胆的决定:将公司和家庭迁到浙江省宁波市,并筹办工厂。

 

  在这家夫妻店中,韩雪负责开拓外贸业务,同国外客户沟通交流,并通过电子邮件下单。根据国外客户的具体要求,她再联系国内的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生产。而张铭作为一名机械专业的理工男,则负责生产、质量把关等工作。

 

  在那段打拼的日子里,由于时差问题,三更半夜起来回复邮件成了韩雪的工作常态。为了打起精神,多得一份订单,她养成了手不离咖啡的习惯。

 

  韩雪夫妇不仅事业上顺风顺水,而且家庭生活也很幸福。自结婚后,张铭的妈妈李茜就跟他们一起生活。待张铭的女儿出生后,李茜更是忙里忙外,解了韩雪夫妇的后顾之忧。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可谓其乐融融。

 

  2014年2月21日,韩雪跟张铭一起开车外出吃午饭。午饭过后,张铭把车子停在停车场后,径直走入公司,准备处理一份重要文件。正午的阳光透过车窗,照在韩雪身上,她觉得温暖而惬意。她独自一人留在车里,享受午后的慵懒阳光。

 

  正当韩雪在半睡半醒之间规划着未来的事业蓝图时,她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映入她的眼帘。接听后,电话那端传来了这样一句对白:“你老公在外面有儿子,你知道吗?”

 

  这句话犹如一颗原子弹爆炸产生的威力,使韩雪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困意顷刻消散。“你是谁?你哪里的?”她本能地追问对方,对方不予回答。韩雪想起丈夫和自己朝夕相处地工作和生活,没有夜不归宿的情况,这个女人不会是骗子吧?于是,她又问:“我和我丈夫不仅一起生活,连工作都在一起,你有什么可能?!”

 

  “我们在一起没有几次,他的儿子已经一岁多了。”电话那端的女子说道。

 

  “你想干什么?”韩雪问对方。

 

  “你放心,张总和我没有感情。你跟张总说,不要将孩子抢走。孩子是我坚持要生下来的……”对方说。

 

  挂断电话后,韩雪浑身发抖。顾不得多想,她立即冲进公司,找到张铭,只为求得真相。张铭坦陈,自己的确做了对不起她的事,跟谭梅发生了一夜情,并生下了一个儿子。但自己跟谭梅没有感情,谭梅“以将此事告知韩雪为要挟,先后勒索很多次,共拿走一百多万元”。

 

  随后,张铭拿出钥匙,打开了办公室的抽屉,从中取出了谭梅从他这里拿走钱时写下的多张借条和抵押条。看到这些,韩雪的心如同被刀扎一样疼,她陷入了深深的愤怒与痛苦的交织中,无法自拔。

 

离别告白  匪夷所思

 

  对于谭梅,韩雪并不陌生。她曾是自己公司招来的一名行政人员,在公司工作几个月后辞职。

 

  2011年4月,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须招聘一名行政人员。于是,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了招聘启事。不久,一名叫谭梅的福建女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应聘。面试时,韩雪曾问:“你为什么来宁波找工作?”谭梅称,自己是追随丈夫来到宁波,丈夫在宁波一处工地上打工。

 

  面试合格后第二天,谭梅正式成为公司的一员。没过多久,谭梅将自己约两岁的女儿接到宁波。韩雪清楚地记得,5月17日那天,正值自己的生日,同时,也是谭梅女儿的农历生日。为了纪念这一别样的缘分,韩雪包了一个300元的红包给了谭梅。当天晚上,谭梅给韩雪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发到了她的邮箱中。

 

  韩雪发现,谭梅工作很积极,她经常会将员工的一些动态信息反馈到她这里。在某种程度上,她很信任谭梅。

 

  一次,单位食堂没饭了,韩雪叫上谭梅一起外出吃饭,两人边吃边聊。但这次交谈却让韩雪感觉有些不舒服。韩雪说:“吃饭时,她总是在打探我的私生活。比如,你们有几套房子,是否准备要二胎,你们在宁波的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张总的妈妈为什么一直跟你们一起生活等。”

 

  尽管韩雪感觉有些不舒服,但她对谭梅却没有设防,如同对待朋友般对其敞开了心扉。

 

  2011年8月的一天,午饭过后,谭梅来到韩雪办公室告知韩雪,自己要回老家了,想辞职。临了,谭梅用带有福建口音的普通话说:“你把你老公看好。”当时,韩雪有些莫名其妙,不明白对方的意思是让她把老公看好还是照顾好。但不管是二者中的哪一个,韩雪认为这都跟谭梅没有丝毫关系。

 

  直到三年后接到了那通电话,韩雪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当年谭梅离别时所说的那句让她匪夷所思的告白具有别样意义。

 

借贷纠纷  取得胜诉

 

  从张铭的口中,韩雪得知了这段婚外情的第一个版本。

 

  张铭称,谭梅在公司工作期间,他与对方发生了男女关系。谭梅离职后,找他借钱。因为心中有鬼,他将钱借给了谭梅,并让谭梅打了借条。直到有一天,谭梅称自己怀了张铭的孩子。于是,张铭选择用钱解决问题,让谭梅将孩子打掉。起初,谭梅答应了,后又改变了主意,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

 

  “此后,谭梅频繁地让我汇款,并声称不给钱,就将事情告诉韩雪。”张铭回忆道。为了投资,张铭在“惠安以自己名字买了一套已装修好的新二手房”。自己听信谭梅说计生部门要查到宁波,而让谭梅于2013年入住。此后,张铭先后多次给谭梅打钱。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谭梅的欲望犹如一个无底洞而拒绝支付,两人决裂,谭梅将此事告知韩雪。

 

  得知真相后,韩雪曾经跟张铭大闹过。她觉得自己很委屈,残酷的现实一度让她感到窒息。

 

  韩雪也给谭梅打过电话。电话中,谭梅一直重复着“对不起”;而韩雪却表现得异常冷静,她说:“你将儿子当作武器,要挟张铭,从他那里拿走了一百多万元。我包容我老公的错误,你放心,张铭不会跟你抢孩子,你还有什么底牌?”

 

  谭梅说:“我的儿子是在(中国)香港出生的,出生证的父亲一栏写的是张铭。我老公姓王,我需要张铭配合将孩子的姓名改过来。”对此,双方争议很大。

 

  2014年6月,张铭将谭梅诉至惠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谭梅还钱。

 

  就在法院受理此案后不久,韩雪收到了一份从惠安快递来的文件,里面有一份谭梅签字的刑事自诉状。在自诉状中,谭梅展示了这段婚外情的第二个版本:张铭与谭梅自2011年10月起,在惠安同居,张铭的妈妈在2012年9月来惠安帮忙带孩子,也跟他们一起生活。左邻右舍都说他们是一家人。直到有一天,谭梅因与婆婆发生争吵,才得知张铭并没有离婚……

 

  韩雪了解张铭,“他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怕惹事”。于是,韩雪对张铭说:“不用怕,信中都是乱说的。”因为韩雪清楚,张铭一直跟自己在宁波生活,并没有长时间与谭梅一起生活。甚至连出差都是夫妻俩一起,张铭鲜有独自一人出差很长时间的情况。

 

  2014年12月29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谭梅应向张铭偿还有借条等证据的借款25.7万元。而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此后,谭梅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将张铭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对此,张铭提出管辖权异议。2015年5月11日,此案被移送管辖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海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将案由改为“抚养纠纷”,取消了“同居关系”四个字。该法院接受了张铭做亲子鉴定的申请。后谭梅撤诉。让张铭和韩雪没想到的是,一起刑事案件正等待着张铭。

 

没有犯罪  不该判刑

 

  2015年12月20日,张铭在火车上被警察带走。后来,韩雪得知,张铭因涉嫌重婚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31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张铭涉嫌重婚罪一案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的公诉书中,这段婚外情的第三个版本出现了。公诉书称,2011年4月,被害人谭梅因应聘到张铭所在公司而与张铭相识并产生感情。2011年8月间,谭梅辞职回惠安,并于同年9月26日与前夫离婚。2011年10月间,张铭向谭梅谎称自己已离婚并获得谭梅信任。2012年8月27日,张铭购置了位于惠安县的一处房产,后于2012年9月至2014年2月间与谭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4年2月,谭梅得知张铭没有离婚,于同年3月搬出该居所,并在2015年5月向惠安县公安局控告张铭重婚。

 

  2017年9月29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铭已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拿到一审判决后,张铭和韩雪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韩雪告诉本刊记者,张铭是犯错了,他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他没有犯罪,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韩雪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是因为“在涉案期间,即2012年9月至2014年2月,张铭一直与我长期、稳定、持续地共同生活在宁波,经营和管理公司”。为了证明这一点,韩雪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调取了这一时间段张铭发出的上万封电子邮件的IP地址,以此证明,张铭一直在宁波生活和工作。

 

  也正是出于同样的理由,韩雪开始为张铭寻找非罪证据。在宁波与惠安之间,最便捷高效的出行方式是乘坐高铁。于是,韩雪找到在涉案期间张铭往来两地乘坐高铁的凭证,证明涉案期间张铭只去过惠安几次,且每次去只逗留一两天。

 

  韩雪告诉记者,2012年12月,谭梅的儿子出生在中国香港地区。2013年1月,她带着孩子和保姆住进了位于惠安的一套房子中。这套房子是张铭购买的,房产证上也是张铭的名字。张铭之所以购买这套房子,并不是为了给谭梅居住,而是他喜欢投资房产,他们一家在其他地方也有房产。

 

  谭梅曾向公安机关表示,2011年10月的一天,张铭在惠安一家餐厅内宴请自己的家人,并当场出示了自己的离婚证。但当韩雪来到这家餐厅调查时,却发现这家餐厅的工商注册开业日期是2012年4月6日。

 

  “在谭梅所说的时间内,这家餐厅根本就没有开业。”韩雪告诉记者,“在走访调查张铭位于惠安那处房产的邻居时我们得知,的确经常有男人出入该居所,但此人为谭梅的前夫,而非张铭。”因此,她认为是因为自己对借贷纠纷的起诉激怒了谭梅,才有了后续的刑事案件。

 

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张铭表示,自己是犯了错,对不起妻子,但却没有犯罪。他说:“在广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法院只认定了我和谭梅之间生有一子的事实,而对谭梅一方提出的同居关系不予认定。这份判决足以说明我与谭梅之间只是偶发性关系,并未形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事实。”

 

  “在法庭上,谭梅的亲友指证我曾出示过假离婚证。倘若我真的出示过,这份离婚证又在哪里呢?”张铭说,“事实上,我们有证据可以证明,谭梅亲友指证时所说的这家餐厅,在当时根本就没有开业。”

 

  如今,张铭已委托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的贾霆律师作为他的二审辩护人。



  本刊记者采访了这位曾代理过“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的著名刑辩律师,他表示已经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他认为,从一审查明的事实来看,认定张铭构成重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贾霆律师表示,我国设立重婚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法益主要是配偶权。实践中,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大多是当事人的配偶,像本案中谭梅这种身份提出控告的比较罕见。

 

  在贾霆律师看来,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前后两个都为法律婚的重婚行为在法律界并无歧义;而对前一个婚姻系法律婚、后一个为事实婚的事实重婚,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中所形成的共识,认定事实重婚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为要件。

 

  这里必须强调两点:第一,以夫妻名义要求必须双方、夫妻名义、公开性三者缺一不可。男女双方都要在公开场合对外表示对方是自己的配偶,在公众的认知中,也接收到来自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只是男女之一方对外宣称双方为夫妻关系。包养行为虽然有同居的事实,但由于不以夫妻名义生活,没有公开性的事实,不构成重婚罪中的同居。第二,同居生活要求具有稳定性、持续性。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对稳定性、持续性缺乏明文界定,但一般认为需要共同连续生活居住六个月以上,而通奸、临时姘居等行为因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不构成以夫妻名义同居。

 

  据此,贾霆律师准备在二审时为张铭做无罪辩护。(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