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8起新型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11-06
一、8起典型案例简要梳理
公安部对外公布 8 起新型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涵盖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酒驾碰瓷、强迫消费、裸聊敲诈、网络 “收保护费” 等多种类型。霆盛律师事务所结合办案经验,为大家拆解套路、提示风险,学会识别、及时维权。这批案件突出线上化、软暴力、套路化特征,不再是传统暴力打杀,多以敲诈、碰瓷、网暴、套路贷等隐蔽方式实施恶势力犯罪:
1.浙江赵某等人网络 “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案。团伙冒充银行人员、谎称可修复征信引流放贷,收取高额押金,故意制造逾期,用短信轰炸、骚扰恐吓催收。被害人 1300 余人,涉案 1600 余万元。
风险提示:凡是 “先交钱、可修复征信、秒批低息贷”,基本都是套路贷。
2.浙江郭某浩等人恶意索赔案。团伙故意在购买的餐食里放入头发、石块等异物,虚构食品安全问题,借投诉、发负面信息要挟商家赔钱。抓获 4 人。
风险提示:合法维权≠恶意碰瓷,借机勒索同样构成犯罪。
3.内蒙古李某明等人舆情敲诈案。团伙假冒记者,以企业污染为由,频繁举报、网上发帖炒作,逼迫企业花钱消灾,敲诈 50 余家企业和个人。抓获 7 人。
风险提示:企业遇到此类敲诈,不要私下 “花钱消灾”,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报警。
4.广东韦某等人劳务碰瓷案。通过招工平台招人去工地,故意制造劳资矛盾、消极怠工,被清退时索要误工费、路费;不给就堵工闹事。流窜多地作案 50 余起,抓获 17 人。
风险提示:用工单位遇到刻意闹事的务工人员,优先报警,不要私下妥协给钱。
5.四川彭某彬等人交通事故碰瓷敲诈案。专门盯酒驾受过处罚的司机,故意撞车,利用对方害怕再次被查处的心理,逼迫高价私了。作案 40 余起,涉案 160 余万元,抓获 15 人。
风险提示:发生事故不要怕,无论是否酒驾,都应当报警处理,私了极易被持续敲诈。
6.江西金某顺等人强迫消费案。在高速路口店铺以免费抽奖引诱旅客,胁迫高价买劣质药材、白酒、手表;拒不购买就单独恐吓,甚至拿被害人手机网贷付款。被害人 1200 余人,涉案 460 余万元,抓获 39 人。
风险提示:路边 “免费抽奖、免费礼品”,大多是强制消费陷阱。
7.福建黄某生等人裸聊敲诈案。社交软件冒充女性,发送木马链接窃取通讯录,裸聊录屏后威胁把视频发给亲友勒索钱财。被害人 70 余人,涉案 200 余万元,抓获8人。
风险提示:不要和陌生人裸聊,不点陌生链接,一旦遭遇敲诈,不要转账,立即报警。
8.四川宋某岩等人网络暴力案。在网游陪练语音圈子设立线上帮派,向陪练商户、陪练收 “保护费”,不交就电话轰炸、线下威胁恐吓。被害人 120 余人,涉案 60 余万元,抓获15人。
风险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恐吓、收取保护费,同样属于涉恶犯罪。
二、律师普法提示
很多新型黑恶犯罪,不再使用明显暴力手段,而是利用信息差、被害人羞耻心理、怕麻烦的心态实施犯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软暴力。 根据法律规定: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属于软暴力,是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依据。
遇到以上情形,记住三点:
1.不妥协、不转账、不私下协商 “破财消灾”,很多敲诈团伙拿到一次钱后会反复勒索;
2.全程固定证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短信、视频、对方账号全部保存;
3.及时拨打 110 报警,同时可以向扫黑办举报线索。
三、律师总结
扫黑除恶常态化一直在持续。黑恶势力不断变换伪装,从线下走向网络,从硬暴力转向软暴力,隐蔽性更强。无论是普通群众、个体商户,还是企业经营者,都要擦亮双眼,认清新型黑恶套路,提高防范意识。 如遭遇敲诈勒索、软暴力催收、恶意碰瓷等不法侵害,或者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霆盛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做好普法宣传,为大家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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